2020年12月25日,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提前下达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经费500万元。资金按照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信息化建设、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
2021年市县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意见表(500万).xls
甘肃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