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通知》(民电〔2020〕135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甘肃省民政系统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民政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31-8762482(兼传真)
电子邮箱:1254683012@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1207室
邮 编:730030
附件: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甘肃省民政系统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3个)
兰州市儿童福利院
武威市社会福利院
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
二、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3名)
康惠琴(女,土族) 临夏州民政局综合福利院副院长
尹国旗 甘肃矿区民政局民政事务管理科科长
王硕明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处长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通知》(民电〔2020〕135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甘肃省民政系统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民政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31-8762482(兼传真)
电子邮箱:1254683012@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1207室
邮 编:730030
附件: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甘肃省民政系统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3个)
兰州市儿童福利院
武威市社会福利院
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
二、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3名)
康惠琴(女,土族) 临夏州民政局综合福利院副院长
尹国旗 甘肃矿区民政局民政事务管理科科长
王硕明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处长